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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科院合肥物质院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5 【打印】 【关闭】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研究生不断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类型 

  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参选对象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在校在籍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崇尚科学,学习刻苦努力,潜心科研,矢志创新,积极实践,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或专业实践表现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或重修情况,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严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深受师生好评。 

  5.在任研究生会干部、社团主要干部、班级主要干部、并已任职满1年;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流程 

  自即日起,各科研单元、院研究生会,参照评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交个人申请表(附件1),成立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材料,组织投票评选,并于7月25日前提交拟推荐名单(附件2)。个人申请表,请提交给附表各评审组联系人。

 

  各评审组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和推荐工作。 

  五、其他 

  1.中科院合肥物质院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适当给予奖励。 

  2.凡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事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通知解释权属中科院合肥物质院研究生处。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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