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经教育部批准,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选派师生出国学习、研修。卓越项目录取的派出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本项目资助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本批次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11月公布。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卓越工程师专项
面向储能技术等国家急需紧缺领域,由承担未来技术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建设任务的高校试点实施,我校本批次可推荐人员上限为28人,我校可选派人员类别如下:
(1)本科插班生(3-6个月):需成班派出,每班不少于5人,同时需配备带队老师以访问学者身份派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2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2个月);
(4)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可单独派出,需依托本科类别人员一起派出。可选派少量有关领域专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以访问学者身份出国,主要负责本科插班生在外留学期间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可从事有关交流学习、科学研究和专题培训等。
二、人员选派工作
1. 报名工作
请有意向同学于8月25日前提交推荐名单(附件1)发送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院研究生处罗跃光老师(luoyueguang@hfcas.ac.cn),并前往办公室查阅《申请指南》(2号楼216-4办公室;65596812)
2. 入选同学网申,网申时间:2026年9月11日0时-9月20日14时
请入选同学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9月16日-20日中国科大国合部将进行材料预审核,9月20日14时前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在系统内完成修改和系统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
特别提醒:请务必于9月16日前完成网申,为校内预审预留一定时间,如发现问题,仍可退回修改。请入选同学严格按照项目通知中的各类别留学身份申请材料要求提交,对于不合格或不完善的材料,学校将不予上报CSC。
3. 提交《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人员材料审核表》,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前
- 请申请人与导师/单位领导充分沟通,形成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提交word版(无需签字盖章)及pdf签字盖章版;
- 请申请人逐项比对《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3)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发送word版本至pennypei@ustc.edu.cn;luoyueguang@hfcas.ac.cn;
注意:2026年人员选派审核较往年更加严格,本次CSC将对单位推荐人选的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因此特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自审。
三、其他事项
1. 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其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2.回国服务期:本科插班生不设回国服务期;联合培养硕士若想继续申请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攻博,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务部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
3. 项目详情,请前往2号楼216-4办公室罗跃光老师处查阅。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合肥物质院研究生处 罗跃光 0551-65596812
中国科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裴嵘0551-63606418
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6年8月17日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合肥物质院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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