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研究院在学研究生医疗就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9-13 【打印】 【关闭】
各位同学:
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通知,合肥研究院所有在学研究生全部纳入合肥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研究生部已为全体同学办理了参保手续。请各位同学就诊时,必须选择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名单见附件)。
如需要住院就诊,务必携带身份证并说明已参加大学生医保,出院时,按医保规定缴纳部分就诊费用(自己承担约10%),余额部分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统一结算(医保中心承担约90%)。
如不需要住院就诊,请保留好发票和处方签,以便于报销,普通门诊报销一年两次,具体时间可以看研究生部的网上通知。
注:每年9.1-10.1是办理大学生参保时间,如在这个时间段需要住院治疗的,请于研究生部闫老师联系(5592439)。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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