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 研究生部 发布时间: 2009-10-27 【打印】 【关闭】
研究院各位导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定于11月下旬修订合肥研究院7个博士专业和16个硕士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由《总则》和《各专业培养方案》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总则》为共性部分;《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反映各专业特色的个性部分。《培养方案》中共性部分由研究生部根据教育部和中科院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统一撰写,个性部分内容将在广泛征求各位导师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汇总并报请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审核、讨论。现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如下,请各位导师按照时间要求,将《调查表》及时反馈研究生部,以便研究生部对各位导师的宝贵建议进行汇总,报合肥研究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
具体安排如下:
1、各位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专业对相应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建议;
2、征集建议的主要内容为各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和“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
3、合肥研究院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均由中国科大代为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位课程设置”部分须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学位课程体系》进行建议;
4、“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部分可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汇总表》进行建议;
5、请各位导师务必于2009年11月9日前将《修订硕士生培养方案调查表》和《修订博士生培养方案调查表》email至 hxwu@aiofm.ac.cn 或 lgm@ipp.ac.cn信箱。研究生部将存档各位建议导师的姓名和建议内容。
特此通知!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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