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第一批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3-03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10年度第一批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10年度申请人应为2006年度及以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特别奖和优秀奖)获得者,已毕业并在我院工作且未获得过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3月29日
请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申请书》,经研究院审批后报送院人事教育局(1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hyye@hfcas.ac.cn(院人事教育局网“http://www.pe.cas.cn/bszn/jyypxc/200905/t20090514_68556.html”可下载)。
三、资助额度与项目管理
请参见《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4〕317号)(院人事教育局网http://www.pe.cas.cn/jypx/yxbosxwlw/200906/t20090611_1025403.html)。
四、项目审批与资金拨付
申报项目经院审批通过后,由院有关部门将资金拨付至我单位。
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请按照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和财务决算报告。对未能按时提交上述报告的单位,院下一年度将不再受理该单位此项目的专项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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