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4-02 【打印】 【关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9号)精神,从2011年起,设立中国科学院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以下简称“院优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度院优博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全国优博”)的初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名额
2011年度院优博初选名额84篇,全国优博评选名额为42篇,全国优博与院优博可以进行交叉推荐。
二、初选标准
院优博的评选以考察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为首要,从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研究成果的创新性与实用价值、以及写作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参考学位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价。
三、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全国优博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论文中英文摘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3.《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yye@hfcas.ac.cn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申请人简况表、论文推荐表、中英文摘要等;
2.上传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
3.上传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五、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除博士学位论文外,所有书面材料均为单面打印,并按要求的顺序排列和装订。
2.需特别注意:《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七、有关说明
联系人:叶海燕
联系电话:0551-5591315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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