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7-05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研究生院部署开发了新的教师系统作为我院各培养单位导师遴选与备案的工作平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导师资格申请、招生导师申请与导师信息维护等工作均通过新教师系统完成。为做好2012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2011年6月29日-2011年7月13日。
二、信息维护对象
已具有导师资格、申请2012年度继续招生的全体导师。
三、信息维护工作程序
(一)导师填写信息
1.进入系统
从研究生院主页(www.gucas.ac.cn)右侧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信息门户。首次登录门户的账号为个人邮件地址,密码为身份证号码。进入门户后点击左上角“教师系统”标签(可能在“更多”中)进入教师系统。
2.填写招生导师申请表
(1)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在功能菜单“个人信息”下的“信息维护”中填写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在研项目、教学情况等,其中标注“*”的为必填字段。
(2)维护导师信息。在功能菜单“导师遴选”下的“导师信息维护”中填写指导学生总数、首次担任博/硕导时间、研究生培养情况、协助指导研究生情况。
(3)维护年度信息。在功能菜单“导师遴选”下的“年度信息维护”中填写本单位内的指导学生数和计划招生数,如在不同单位招生,则分别填写。
3.预览申请表
在功能菜单“导师遴选”下的“申请表预览”中对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预览、打印。
4.提交申请表
经预览确认无误后,在功能菜单“导师遴选”下的“申请表提交”中提交申请表,提交后不可修改。在多个单位兼职的导师,需多次提交。
(二)培养单位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在功能菜单“导师信息”下“资格审核”中的“硕导招生/博导招生”内对已提交申请表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生成/导出/打印导师的基本情况汇总表。招生导师资格审核通过后,招生导师信息将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培养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培养办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培养办依据各培养单位导师条例实施细则和汇总表,审核备案。
四、其他说明
(一)经培养办审核备案后,招生导师信息将进入招生系统。招生导师信息不再通过招生系统维护。
(二)本次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流程与方式仅供2012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使用。近期新增导师资格备案工作流程与方式,请登录新教师系统后在“使用说明”中查询。
(三)本次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完成后,新增导师资格遴选与备案、招生导师申请与信息维护工作均需在新教师系统中进行,原有的导师备案方式停止使用。新教师系统具体的工作方式与流程将另文发布。
联系人:叶海燕
电话:5591315
中科院研究生院 联系人:顾 培 张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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