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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研究院在学研究生医疗就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2-27 【打印】 【关闭】

  各位同学:

  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通知,合肥研究院所有在学的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全部纳入合肥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研究生部已为全体同学办理了参保手续。现将医疗报销办法通知如下:

  住院就诊

  住院就诊必须选择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名单见附件),住院前,务必携带身份证并说明已参加大学生医保,出院时,按医保规定缴纳个人需承担的住院费用,余额部分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统一结算。个人承担费用,研究生部不再给予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住院就诊的,请在研究生部闫超老师(238办公室)处备案,方可异地就诊,否则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门诊就诊

  实行定点就诊,定点医院为合肥研究院职工医院(在科大代培的研究生,定点医院为科大校医院,在华中科技大学代培的研究生,定点医院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如重症需要转院治疗,应经当值医生同意,开具转诊单,方可就诊(特殊情况下的急诊除外)。未经批准,在定点以外医院就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每次报销只报销当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科大(华科)代培生可报销代培期间的医疗费。因出差或暂时离校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前来报销的同学,可让他人代为报销。逾期不办,责任自负,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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