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3-23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前函字〔2016〕6号)精神,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统一负责各研究所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院优博”)及中科院-Springer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名额
2016年度院优博初选名额为83篇,各研究所可根据本单位在学博士生规模、博士学位授权培养点数量等,推荐博士学位论文参加校内初选。对推荐2篇以上论文的单位,请进行初步排序后再报送(注:若学科不同,请按学科分别排序)。
二、初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 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领域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领域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能突出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 对于涉及博士学位论文核心内容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应同时有国科大的署名。
三、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院优博论文的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未署名国科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四)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论文中英文摘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3.《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5、打印好的《院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5)。
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 hyye@hfcas.ac.cn。
因电子版材料最终要通过研究生处在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中提交,所以请申请人员务必将附件中的表格填写完整详细,因为在系统中填写时所有内容不能为空,否则无法正常保存。附件材料请以“附件+数字”的命名,如“附件1”,附件顺序和纸质材料一致。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除博士学位论文外,所有书面材料按要求的顺序排列和装订。材料审核后,请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
(二)需特别注意:《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联系人:叶海燕
联系电话:0551-65591315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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