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关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4-11 【打印】 【关闭】
为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2016年度国际学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和要求
1.国际旅费(不含住宿费)和会议注册费,其它费用由学生本人或导师筹集。
2.参会日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3.优先资助在国际会议上有报告的申请人。
4.每位申请人每次限申报一项国际会议,已获得基金委或国科大资助在国(境)外联合培养的学生不能申请。
二、申报程序
申请者均需通过研究所、院系统一申请,国科大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每位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请控制在10MB以内。
2.研究生处将盖有公章的《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等材料的纸版及电子版送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a. 《初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式1份;
b. 《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由研究生处统一加盖公章。
c. 请提交下列材料(只需电子版),命名为“补充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雅思、托福、GRE等)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被邀请人的姓名、会议日期、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须有邀请单位抬头、标识及邀请人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专利证明书;
(4)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结果公布及其他
本项目录取结果将于五月下旬在国科大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录取结果公布前参会的申请人,请参考“关于国科大资助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报销事宜的通知及附件”(附件4),仔细阅读注意事项,保留好相关票据。一经录取,请于指定时间前往国科大国际合作处办理核、报销手续。
附件:
1.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初选汇总表
3.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4.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资助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报销事宜的通知及附件
联 系 人:叶海燕 联系电话:0551-65591315
电子邮件:hyye@hfcas.ac.cn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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