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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夏毕业生派遣说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6-06

  一、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时间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排,本年度合肥研究院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在2016年6月中旬,请毕业生最迟于6月15日前提交就业协议书,以便研究生处整理毕业生各类就业去向信息,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为毕业生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包括直接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出国留学、回生源地待就业的毕业生。  

  二、《报到证》办理原则  

  1、出国:原则上根据各省接收毕业生的文件规定,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档案和户籍派回原籍;出国的同学请将自己的姓名、拟去往国家、出国原因(留学或就业)发送至邮箱hyye@hfcas.ac.cn,以便在安徽省就业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2、落实就业单位:将协议书第一、第二联(或劳动合同、单位录用函)等就业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各所班主任处,根据所交的就业材料办理报到证 

  去上海市、北京市就业:(1)通过户口审批并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或《 年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按通知或接收函办理《报到证》;(2)无法落实上海市、北京市户口,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因办理报到证的时候,大多数进上海和北京的毕业生的入户审批结果还没有出来,因此,统一办理报到证的时候,原则上对就业单位在北京和上海的同学进行缓派处理,待户籍审批结果出来后,毕业生可到研究生处开介绍信,自行前往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如果有同学,就业单位在上海、北京,但不申请上海北京户口,请在报到证户口前往地址处注明:回原籍) 

  3、已完成学业暂未落实去向: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档案和户籍派回原籍; 

  4、国内继续深造硕士毕业生在国内读博或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做博士后的,均不需办理《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请于6月15日前将通知书或博后进站通知复印件交到班主任处,暂时没有以上材料的请告知班主任,并把拟升学或博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送至hyye@hfcas.ac.cn。 

  5、自主创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档案和户籍派回原籍; 

  三、核对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信息 

      请所有毕业生认真核对附件中的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信息,该信息是从毕业生的学籍信息中导出的生源地信息,录入到安徽省教育厅就业系统中后自动生成的,如果有同学发现自己的生源地信息有误,务必及时联系研究生处给予更正;表格中有些同学的生源地信息为空,说明在学籍系统中缺少生源地信息,请和研究生处联系补全信息。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