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医药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1-10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11日.
报销地点: 研究生处会议室(二号楼242室)
报销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4:00-16:30
注意事项:
1.请带齐就诊就医相关材料(病历、处方签、检查化验单、转诊证明等),以备查看。
2.为方便报销,节省时间,请各位同学在报销前先将发票(竖向)、处方签(横向)贴好。
3.此次报销,将不再发放现金,报销金额统一打入卡中。请各位同学报销时在报销单上写清姓名、卡号(工行)。
4.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于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部办理报销手续,特别是毕业班同学。此次报销范围为:2016年以来产生的医药费用。
5.本次报销只针对国科大学籍的同学,科大学籍的同学医疗报销请联系科大校医院医保办。
6.由于国科大学籍学生人数较少,本次报销只安排一天。
特此通知。
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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