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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医药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1-10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11日.  

     报销地点: 研究生处会议室(二号楼242室) 

     报销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4:00-16:30 

  注意事项: 

    1.请带齐就诊就医相关材料(病历、处方签、检查化验单、转诊证明等),以备查看。 

    2.为方便报销,节省时间,请各位同学在报销前先将发票(竖向)、处方签(横向)贴好。 

    3.此次报销,将不再发放现金,报销金额统一打入卡中。请各位同学报销时在报销单上写清姓名、卡号(工行)。 

    4.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于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部办理报销手续,特别是毕业班同学。此次报销范围为:2016年以来产生的医药费用。 

    5.本次报销只针对国科大学籍的同学,科大学籍的同学医疗报销请联系科大校医院医保办。 

    6.由于国科大学籍学生人数较少,本次报销只安排一天。 

  特此通知。 

  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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