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2018年选聘博士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10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先锋区,进一步加强南山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选聘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1.选聘全日制博士10名,安排到南山区相关部门定向实习锻炼,挂任相关职能部门正职助理职务,为期1年。
2.选聘岗位:
(1)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岗
(2)科技与产业创新发展研究岗
(3)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岗
(4)城市治理与社区服务研究岗
(5)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研究岗
(6)基层党建与人才发展研究岗
(7)环境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岗
(8)区域战略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岗
(9)城市规划与建设研究岗
共9类岗位,岗位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博士,应届生和往届生均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8月10日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8:00。单个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拟聘人数1:6的可适当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发送至zzbgbk@szns.gov.cn。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为邮件主题。
咨询电话:0755-82487886, 0755-26542855,13316991913.欧先生
(二)组织面谈(8月中旬)
在深圳和部分高校所在城市进行面谈。参加面谈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公告。
(三)确定实习人选(8月下旬)
根据面谈情况,结合岗位工作需求和人选的专业、经历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实习人选。
(四)人才测试(8月下旬)
组织拟实习人员进行人才管理专业测试(PDP测试),作为安排定向实习部门及岗位的参考。
(五)函调征求意见(9月上旬)
对拟实习人选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计生、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函调和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定向实习锻炼(9月底前)
经短期集中培训后,安排正式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三、管理方式和有关待遇
(一)建立“党政智库+定向实习”的全新机制,南山区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博士的统筹管理,安排博士到相关部门定向实习锻炼,挂任相关职能部门正职助理职务,每人每月实发综合工资11000元,另购买社保、公积金。
(二)定向实习期内,提供免租宿舍(44平米一房一厅,免物业管理、水电费),配齐家私家电、床上用品等,拎包入住。
(三)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跟踪培养,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政策条件的,积极协助落实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四)博士定向实习期满后,达到组织考核要求,选聘到南山区属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或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特别优秀的可选聘到南山区属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下一步可择优调任为机关公务员。
(五)选聘进入区属事业单位者,在深无住房的,按同等条件在职干部予以住房保障。配偶就业等未尽事宜,待有具体意向后面商。博士子女入托、入学等按市相关条例执行。
(六)异地来参加面谈的候选人凭票报销汽车、高铁二等座或机票经济舱(机票报销最高额度为全价票的七折)的往返交通费。
完整公告和《报名表》下载请登录南山政府在线浏览,公告链接:
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wzzb/xxgk/qt/tzgg/201806/t20180629_12530940.ht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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