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menu-mobile.png

关于评选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8-27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评选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学字〔201841号)的要求,科学岛分自即日启动2018年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唐立新奖学金基本情况 

  1.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获奖者在年度审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其顺利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每名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根据捐赠方要求,该奖学金为差额评审,科学岛分院从所有申请者中评选出8人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最终评审(终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获得该奖学金后,须加入获奖者团队(待第一期获奖者评选出后成立、注册),要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活动。团队每年对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起不再享受资助。 

  4.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唐立新奖学金获奖当年,除与郭沫若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明确指明的奖学金外,与其他奖学金不重复获得,获奖次年及以后参评其他奖学金不受影响。 

二、评选范围 

  科学岛分院全日制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本奖学金。一年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参评,2018年转博的硕博连读生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非全日制学生、在职学生、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研究生、正在休停学的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一律不参评。参加学校交流项目去外校的学生可以参评(需返校参加面试)。 

三、申报条件 

  报名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2.  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  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  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  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节点 

1.学生于830日下午17时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2和附件3材料,并提交纸质签字版和word电子版),报各所班主任老师处; 

2.各研究所和合肥研究院根据以下评审面试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选出本单位候选人; 

  1)各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参考本通知第三条“申报条件”),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取消评选资格; 

  2)各所自行组织面试专家,于9417时前对申请者进行面试,面试方法参考中科大终审面试规则进行,具体请参考附3:《2018唐立新奖学金面试规则简介》。科学岛分院不接受网络面试方式; 

  3)各所于95日上午10时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处李贵明处; 

  495-6日,由研究生处组织面试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面试方法参考附件3进行; 

3.910日(周一)前,中科大学生处审核材料确定面试名单并将电子版发送新尚集团; 

4.根据新尚集团的安排进行面试; 

5.新尚集团审核材料,确定获奖者。 

五、材料报送 

    申报学生填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本表格填写时不得改变各栏的高度或宽度,不得增减项目,不得移动表格框线位置。 

  学生应说明自己满足的申报条件中选择条件的类别,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科学岛分院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根据申报条件做资格审查。 

六、奖学金发放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要求,奖学金需直接发入获奖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2018年度唐立新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中的信息,是发放进卡的依据,务必请各位同学按表格的格式要求认真统计填报。对于因丢失补办等原因更换银行卡的学生,请各位同学及时到中科大校财务处登记。    

七、其他事项 

    奖学金申报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由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科学岛分院 

2018827

 
附件下载:

    © 1996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01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