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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安徽大学学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28 【打印】 【关闭】

各研究所、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安徽大学印发《安徽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等四文件通知的相关精神,合肥研究院自即日起进行安徽大学学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重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合肥研究院本次评选推荐1名安徽大学学籍研究生报安徽大学进行终评。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 

  3.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按规定缴纳学费。 

(二)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以安徽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其中被SCI、SSCI、EI、ISTP、CSCD、CSSCI等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为准。 

  2.出版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教材等)。 

  3.获得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安徽大学或者本人为专利权人)。 

  4.获得奖励。以主要参加人完成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安徽大学为获奖单位),或者通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鉴定(安徽大学为完成单位),或者在学术科技文化及专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能证明本人具有显著科研能力或突出发展潜力的其它事项。 

(三)科研成果或奖励的时限为在校读研期间。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申报对象    

  合肥研究院统一招收的2017级安徽大学学籍在学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四、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术成果统计表》(附件2),于2018年9月30日16: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至研究生处叶海燕老师处,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电话:65591315; Email: hyye@hfcas.ac.cn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评审情况”由合肥研究院填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由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培养单位意见”由安徽大学统一填写和盖章。     

3、合肥研究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后,报安徽大学进行终评。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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