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光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0-11 【打印】 【关闭】
各研究所、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自即日起启动中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2018年度“光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仅限科学岛分院在籍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全脱产全日制研究生评选。正在休、停学的学生,已离校学生,在职学生,以及其他各类非脱产或非全日制学生,均不参与评选。2018级硕士和博士不参加本次评选,2016级硕士在2018年转博的同学,按照硕士生参评;2015级硕士在2018年转博的同学,按照博士生参评。
(一)评选范围、人数和金额:
共评定20人,每人奖金1500元。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为了建设强大的祖国而努力拼搏的精神,拥护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立志振兴中华,开拓未来,努力为人民服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学技术上具有发明和创造能力;
(3)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严守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5)积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生活朴素;
(6)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获奖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比例。
二、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学生均需提交《中国科大专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研究生)》(附件6)、《奖学金评审学术成果统计表》(附件1),以及《2018年度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总表样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
已申报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但未获奖的同学,如申请本次光华奖学金,无需再次提交《奖学金评审学术成果统计表》(附件1)。
(二)奖学金申请人、导师和班主任、各院系有关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三)发表论文统计情况,仅统计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坚持标准,择优申报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要择优申报,从严掌握,推荐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善于合作,成绩优良,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研究生要求在科研工作中有创新业绩或突出成果。
(二)研究生不重复获奖
本年度已获得中科院院长奖、朱李月华优秀博士奖和超导奖的同学,一般不参加此次评定(如在相关奖学金评审后,又有新的成果的,只能以新的成果申报,由各单位评审小组综合考虑)。
已获得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此次评定。
四、时间安排
申请者务必在10月15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班班主任老师处(含附件材料)。
五、奖金发放办法
除特殊情况外,奖学金全部进入学生所持有的银行卡中。
奖金、证书预计发放时间:当年12月
颁奖会预计时间:当年12月
科学岛分院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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