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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2-25 【打印】 【关闭】

  各位博导: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及条件: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831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2、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一个月且不得少于四周。不足四周提前回国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机票)。 

  4CSC关于2019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请登录CSC网站“出国留学”栏目“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5、请各位申请人员于2019315日前,将校内申请表(请见附件)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统一提交至中科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62019310日—31日,获中科大推荐的候选人请登录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7、录取结果将于2019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研究生处联系人:叶海燕(65591315hyye@hfcas.ac.cn 

  科大国合部联系人:王建国(63602671jgwang@ustc.edu.cn 

                                           研究生处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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