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04 【打印】 【关闭】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4〕2号)的相关精神,合肥研究院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籍硕士和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二、申报对象
(一)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对象
1、2016级在学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和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
2、2017级在学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和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
3、2018级在学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申报和评选。2018级推荐免试学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余同学(定向生和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对象
1、2014级和2015级直博生;
2、2016级在学博士研究生(定向生和单证博士等除外);
3、2017级在学博士研究生(定向生和单证博士等除外);
4、2018级在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定向生和工程博士等除外)。
注: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申报,符合条件的在学非定向研究生均可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申报条件
1、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工程博士、单证博士、已答辩研究生、休学研究生及长期出国的研究生等不参与评审;
2、申报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申报研究生在学期间思想品德良好,遵章守纪,无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
四、奖励标准
五、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填写《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附件2)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并于2018年9月7日17:00前提交至各班班主任处,逾期未申报无效。
2、以各所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学研究生数为基数按比列将额度分配至各研究所,由各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一等学业奖学金初评并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评审结果反馈研究生处。
3、合肥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终评和公示评审结果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特此通知。
中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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